關心窮人是一種美德。然而,假如對于窮人的關心走向極端,變成對富人、對財富、對市場的仇恨,則這種激情與漠視窮人的冷酷,具有同樣可怕的后果:擴大社會的裂痕,激化社會的對立,從而使社會無法正常地運轉。 鑒于中國的經濟高增長已經持續了二十多年,因而,有一部分富裕起來,乃是十分正常的事情。當然,過去二十多年的中國,恰恰是法治不健全、權利并不平等的時代。很自然地,高速增長的成果,并沒有被所有人分享到。相反,有些人的境遇可能相對地、甚至絕對地變壞了。比如,本來擁有土地的農民,因為政府強制征地失去了土地,但又沒有得到充分補償。很多國有企業工人失去了工作崗位、國家福利,生活相當艱辛。 貧富差距,廣大弱勢群體的貧窮、不幸與痛苦,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與同情。政府也有意采取措施解決這些社會問題。然而,這種同情,在某些人士那里,逐漸地蛻變為一種仇恨。有人公然地主張“仇富”,比如媒體上有的文章標題就是,《窮人就應該仇富,誰叫富人敢瞧不起咱窮人》,《我想不仇富,但中國富人讓我想不仇富都難》。 仇富情緒也遮蔽了某些人的理智,使他們遺忘了最起碼的倫理與法律戒律。馬加爵、王斌余故意殺人的極端反社會行為,也似乎成為反抗富人剝奪的英雄行為,而得到很多人的喝彩,仿佛貧困可以讓一個人對自己的行為豁免全部責任——這是尊重窮人還是蔑視窮人? 富人群體,也絕非鐵板一塊。比如在浙江這個市場機制發育得最健全的地方,很多商人或許已經家產過億,但他們的財富是依*自己的企業家精神創造出來的。即使在法治最為健全的國家,他們也依然會成為富人。仿照吳敬璉先生的“好市場經濟”與“壞市場經濟”概念,可以把他們稱為“好富人”。 人們本來是應當歡迎好富人的,這樣的富人越多越好。因為,他們致富的過程,就是經濟增長的過程,而改變窮人境遇最有效的方法,莫過于比較健全的市場經濟之下的經濟增長。他們在積累自己財富的同時,不僅不會制造窮人,反而會讓更多的人擺脫貧困。 推測起來,讓那些評論家憤怒的,應當是富人中的“其他人”。首先是某些官員。在最近公布的一個案件中,一位縣委書記,家庭資產竟然達到3000萬元!而他的財富來源,只能是化公為私或權錢交易。 另一類富人,則通過攀附權力而獲取財富。他們或者借助權力,維持壟斷地位,從而獲取壟斷利潤;或者先用金錢收買權力,再拿權力濫用于正常的商業活動中,借助權力把不公平的交易條款強加給對方,獲取不正當的利潤。當然,他們也常常跟貪官污吏互為表里。 但是,即使面對壞富人鼓吹仇恨,同樣是一種扭曲的反應。歸根到底,仇恨本身就是一種反社會的情緒,哪怕是對壞富人,或者一般的壞人。沒有人鼓吹大家去仇恨盜竊犯或殺人犯,但仇恨富人卻似乎順理成章,這確實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一個健全的社會不會讓仇恨成為一種集體情緒。面對壞富人層出不窮的現象,整個社會、尤其是政府需要反思——政治、經濟、法律制度到底出了什么問題?如何改進制度,才能杜絕某些人借助權力掠奪財富的可能性,讓人們以大體平等的身份參與市場交易與合作,從而大體確保發展結果之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