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車管理,陜西傳來一則消息。據媒體6月2日報道,陜西省紀委辦公廳日前下發通知規定,將對廳(局)級領導干部配備和更換公車實行備案制。不備案者,財政部門不撥款,新車不得入戶。廳座們購置、更換公車的標準是:排氣量2.0升(含)以下,價格在27萬元以內。
廳長們先備案,后配車,有章可循,防止屁股下的大“鐵!迸艢饬砍2.0升,拽住因盲目橫向攀比車價躥過27萬元的腳步。這種“先說斷,后不亂”的公車管理,乍一看,讓人欣然,但用不著細想,其中怪狀迭現。
到紀委“備案”是啥意思?按字面分析,是拿著購車清單到紀委備案宗,只要符合“2.0和27”這硬杠子就行,至于之前官車如何“善后”、該不該換車等問題則沒人去管。我想:紀委這個“案”定然是可以“備”上的,幾乎不存在批復程序上的卡殼。
既然對“標準內”的官車都會“一備了之”,那么,這里面會有多少漏洞可鉆呢?筆者的腦子稍加轉動:比如某廳長手下的某處座,因歷史原因,之前就擁有了锃亮嶄新的排氣量7.0升、車價超70萬元的豪車,廳長這次以27萬“標準內”配車“備案”后,他們再私下來一次交換。試問:誰奈何之?
這是筆者的推測,更妙的配車手法,一些領導早就輕車熟路了吧!我國官車年耗二千多億元,而公車腐敗使得中國每年損失3個三峽電站。在這項巨額財政支出中,究竟含多少超標和虛假配車?真還是一個無底洞。之前有媒體報道,云南省呈貢縣是個國家級貧困縣,縣委縣政府竟一下購進多輛高達70萬元的豪華越野車,該縣各局長們還紛紛效仿。
這讓我想起美國紐約市市長布隆伯格,他和紐約市民一樣,每天乘地鐵上下班。在擁擠的車廂里,布隆伯格經常難找座位,只能站半個小時回家。這位大市長,一擠地鐵上下班就是三年多。我想,對布隆伯格,紐約市民可能不會說他是作秀了,人家是按規定辦事,公車該動才能動,私人回家就是私事,動了公車就是對納稅人的不敬。
反觀我們的少數干部,不管所處地方財政有多大的赤字,不管納稅人的心理如何不平,首先想到的是打造自己的座駕,不管公用還是私用,一路絕塵于大街小巷。官員為何上班就不能乘公交呢?為什么廳級干部就該配備高達27萬元的專車?
無疑,時下領導干部配車困局的根源在于,對亂用財政款購車的官員處理過輕。媒體揭露過領導升遷帶走豪華“坐騎”的,還有貧困縣“父母官”亂配車的,但是結果呢?他們屁股底下的“豪樓”照冒輕煙,“烏紗帽”依然各就各位。在此歪風猛刮下,官車腐敗不有恃無恐才怪。
可見,施以重拳方顯重威。筆者這里不妨大膽建言,何不專門立法,用法律來約束這一大傷民意卻還在影響著政府公信力的配車歪風?比如,制定出一條“一刀切”的規定:“官員上下班一律乘公交”,“超規配車和違法亂發車補者,一次丟官”等。我想只要法律高懸明鏡,困局是終會被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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