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定義 “征信”為征集信用信息簡稱,目前我國現行的法律體系中還沒有一項法律法規為征信業務活動提供直接依據。 信用查詢 個人每年有一次免費獲取其信用報告的權利;這可能意味著查詢多次信用報告也要付費了。 已經醞釀了7年的《征信管理條例 (征求意見稿)》,12日終于揭開面紗。征求意見稿中首次對于個人信用污點記錄的保留時長進行明確,即信用不良記錄5年之后將不再公布,犯罪記錄公開的時效則為7年。 國務院法制辦有關負責人表示,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如對征求意見稿有修改意見,可在11月1日前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或者通過信函、電子郵件等方式,對征求意見稿發表意見。
水電氣繳費將入信用記錄 征求意見稿規定,信用信息是指能夠反映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信用狀況的信息,包括: (一)基本信息,即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身份識別、職業和居住地址等信息; (二)信用交易信息,即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在貸款、使用貸記卡或準貸記卡、賒銷、擔保、合同履行等社會經濟活動中形成的與信用有關的交易記錄; (三)其他信息,即與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信用狀況密切相關的行政處罰信息、法院強制執行信息、企業環境保護信息等社會公共信息。 據央行透露,央行還在逐步增加個人信用數據庫的內容,將采集包括個人繳納水費、電費、燃氣費等公用事業費用的信息,個人欠稅的信息,法院判決等信息。 收入納稅等信息不得收集 征求意見稿規定,5類個人信息,征信機構不得收集: (一)民族、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所屬黨派; (二)身體形態、基因、指紋、血型、疾病和病史; (三)收入數額、存款、有價證券、不動產; (四)納稅數額; (五)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收集的其他信息。 收集個人信息需征得同意 征求意見稿對征信機構開展征信業務時所要遵循的一般規范做出了規定。在信用信息的收集和使用上,采取個人、法人及其他組織區別對待的原則思路,即除中國征信中心外,征信機構收集和使用個人信息一般必須征得信息主體的同意,而對法人及其他組織僅要求征信機構在對外提供信用信息時則應當取得其同意。 金融機構不得向未經國務院征信業監督管理部門批準,不具有向金融機構收集信用信息資格的征信機構提供信息主體的信用信息。 信用信息使用人獲得的信用信息不能用作與信息主體或征信機構約定之外的其他用途,不得未經授權向第三方提供。 個人每年可免費查詢一次 信息主體有權按照國務院征信業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向征信機構查詢自己的信用報告,信用報告應包括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來源和信用信息查詢記錄。 個人每年有一次免費獲取其信用報告的權利,信息主體認為其信息存在錯誤、遺漏的,有權要求更正。征信機構應當在收到異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異議信息的核查和處理,書面答復異議申請人,如果征信機構未能及時按規定辦理,信息主體有權以書面方式要求該征信機構一次性刪除其全部信息。 這可能意味著個人查詢多次信用報告也要付費了。 信息主體認為征信機構、信用信息提供者和信用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國務院征信業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不良信用記錄可保留5年 征求意見稿首度提及“負面記錄保留期”:“征信機構不得披露、使用自不良信用行為或事件終止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以及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超過7年的個人犯罪記錄!便y行人士表示,這一規定,跟國際慣例差不多,也比較切合實際。如果保留期太短,不足以對失信行為起到較好的警示作用,但對于那些并非主觀意愿導致的失信行為又顯得過于嚴厲。 征信數字 截至去年底,央行征信中心收錄企業及其他組織1447萬戶,收錄自然人6.4億人,其中有信貸記錄的1.4億人。 慎用信用卡,并視自己的經濟能力進行信用消費 養成負責任的消費和付款習慣,切勿忽視任何應付的最低繳款額及繳款期限 定期查詢個人信用報告,發現有不符信息記錄及時提出異議申請 注意保護身份證件不被盜用或泄露 探討 酒駕是否列入征信系統? 征求意見稿嚴格規定了征信機構不得收集的五種個人信息,但沒有明確規定誰有權增加征信收集內容,在什么情況下增加信息內容。事實上,現在征信系統中的內容就具有很大的隨意性,比如在一些地方將電信用戶繳費等信息都納入其中,甚至有些地方還擬將酒后駕駛和醉酒駕駛等更多的個人信息也納入其中,如果沒有明確的權限界定,必將損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金融機構應否提前告知? 中國征信中心獲得了較多的特權,而信息主體的權利卻相對薄弱。比如,對那些一旦形成不良信息就無條件納入征信中心系統的業務,在辦理該項業務時,理應要求金融機構履行提前告知的義務,而不是在不良信用已經形成納入征信系統的同時再向對方“知一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