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黨的十八大以來第13個指導“三農”工作的中央一號文件23日由新華社受權發布,提出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 文件題為《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 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全文共六個部分,包括:持續增強糧食等重要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著力壯大縣域富民產業、著力推進鄉村建設、著力健全鄉村治理體系、著力健全要素保障和優化配置體制機制。 圍繞“著力健全要素保障和優化配置體制機制”,文件提出創新鄉村振興投融資機制。優先保障農業農村領域一般公共預算投入,強化績效管理激勵約束。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超長期特別國債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對農業農村領域重大項目建設的支持力度。運用再貸款、再貼現、差別化存款準備金率等貨幣政策工具,推動金融機構加大對鄉村振興領域資金投放。支持金融機構發行“三農”專項金融債券。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鄉村振興債券。深入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加強涉農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推廣畜禽活體、農業設施等抵押融資貸款。堅持農村中小銀行支農支小定位,“一省一策”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穩妥有序推進村鎮銀行改革重組。 文件提出,實現中國式現代化,必須加快推進鄉村全面振興。錨定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建設農業強國目標,以改革開放和科技創新為動力,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深入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確保不發生規模性返貧致貧,提升鄉村產業發展水平、鄉村建設水平、鄉村治理水平,千方百計推動農業增效益、農村增活力、農民增收入,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基礎支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