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優化監管資源配置、提升監管效能的積極作用,以信用助力個體經濟健康發展,市場監管總局近日印發《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推進個體工商戶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按照信用風險狀況對個體工商戶由低到高分為四類,在市場監管系統全面推進個體工商戶信用風險分類管理。 個體工商戶是民營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繁榮經濟、增加就業、推動創業創新、方便群眾生活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據統計,截至2024年6月,全國登記在冊個體工商戶1.25億戶。市場監管總局對占經營主體總量三分之二的個體工商戶實施信用風險分類管理。 根據《意見》,到2025年底,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對轄區全量個體工商戶實施科學分類,實現個體工商戶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在“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中常態化運用。到2026年底,實現個體工商戶信用風險分類結果與專業領域監管有效結合,信用風險監測預警深入推進,監管效能普遍提升,服務發展有力有效。用三年左右的時間,形成個體工商戶信用風險分類管理長效機制,監管及時性、精準性、有效性不斷提升,政策精準供給和幫扶培育更加高效,個體工商戶滿意度、獲得感大幅提升。 《意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個體工商戶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工作基礎上,探索開展個體工商戶信用評價,并在政務服務、融資貸款、激勵獎勵等工作中積極參考信用評價結果,助力信用風險低、信用評價好的個體工商戶獲得更多政策紅利。 《意見》還創新提出探索建立個體工商戶標注制度、對“四新”類個體工商戶探索實施觸發式監管、探索開展個體工商戶信用風險監測預警、積極拓展信用風險分類結果運用場景等。 |